误工费劳动仲裁申请书
标题: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误工费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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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
1. 请求支付误工费人民币[金额]元; 2. 请求支付其他合理费用(如仲裁费、律师费等)。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的岗位为[岗位名称],工作时间为每周[小时数]小时。
20[年]月[日],申请人在工作中因[原因]受伤,经医院诊断为[伤情名称],需要[治疗时间]的治疗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因工受伤的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然而,被申请人自[伤情发生之日起]开始,拒绝向申请人支付工资,致使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暂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按其受伤前工资的100%向其支付伤亡津贴。然而,被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为申请人支付伤亡津贴。
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其支付误工费,但被申请人拒绝,因此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证据: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医院诊断证明; 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记录; 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2.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请求: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1. 判决被申请人支付误工费人民币[金额]元; 2. 判决被申请人支付其他合理费用(如仲裁费、律师费等)。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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