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
一、当事人信息
1.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 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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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事项
简要说明争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履行纠纷、工资拖欠、社保缴纳等。
三、调解经过和结果
1. 调解员姓名: 2. 调解时间: 3. 调解地点: 4. 出席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 5. 调解过程:说明调解双方的主张、协商和调解员的释法明理。 6. 调解结果:明确双方的调解协议内容。
四、调解协议条款
1. 责任认定:明确双方对争议事项的责任划分。 2. 赔偿金额:若有赔偿要求,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3. 仲裁费:明确仲裁费的承担方和金额。 4. 履行期限:明确协议履行期限。 5. 违约责任:约定违反协议的后果,如罚款、违约金等。
五、其他事项
1. 本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2. 当事人对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调解员签名: 4. 调解日期:
六、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七、说明
1. 调解书由仲裁委员会统一印制并加盖印章。 2. 调解书一式两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3. 调解书一经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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