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间申请劳动仲裁
引言 服刑人员作为曾经的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权利,其中包括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在服刑期间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和法律依据与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对这一特殊情形的申请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包括因订立、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服刑人员虽然在服刑期间与原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但双方之前的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因此服刑人员有权因原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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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1. 递交申请书 服刑人员可以通过书信或委托亲属等方式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姓名、住所、原用人单位名称和住所、仲裁请求及简要事实理由、证据材料清单等。
2. 受理审查 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应当在七天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天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开庭审理 仲裁委受理申请后,将在开庭前通知申请人和原用人单位。开庭时,申请人可以自行出庭,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原用人单位一般由其代表人出庭。仲裁庭将对双方进行询问和质证,并根据证据材料进行裁决。
4. 裁决送达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和原用人单位送达裁决书。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特别提示 服刑人员申请劳动仲裁具有以下特殊性: 时间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无法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书,因此其申请期限从出狱之日起计算。 委托代理:服刑人员因被羁押无法自行出庭,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律师等代理人代为出庭。代理人应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证据材料:服刑人员通常无法获得监狱外的证据材料,因此其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供在监狱内的劳动证明、工资记录等能够证明其劳动关系和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权利保障:监狱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仲裁权利,不得无故拒绝或阻碍其申请。
结语 在服刑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服刑人员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并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委托可靠的代理人代为出庭,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狱管理部门和其他司法机关也应当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仲裁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