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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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间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的重要环节。工伤认定及鉴定程序如下:
1. 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事故经过报告。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和报告后,对工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4. 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期间受伤
如果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因鉴定而受到伤害,则原则上应认定为工伤。因为:
1.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 2. 职工在鉴定期间处于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 3. 鉴定活动是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4. 鉴定期间受到伤害与职工的原工伤密切相关。
认定条件
认定工伤鉴定期间受伤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伤情与工伤鉴定活动有直接因果关系。 2. 伤情在工伤鉴定期间发生。 3. 职工未故意或者人为造成自伤。
举证责任
对于工伤鉴定期间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举证责任,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承担。但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有协助举证的责任。
处理方式
如果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则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注意事项
1. 职工应在发生受伤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留存相关证据。 2. 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伤残鉴定,保证鉴定结果公正客观。 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工伤鉴定期间受伤的认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总结
如果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因鉴定活动而受到伤害,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有责任保障职工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