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封闭管理下开庭程序
前言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劳动仲裁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劳动仲裁机构普遍采取了封闭管理措施。在封闭管理模式下,劳动仲裁开庭程序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法规,详细阐述劳动仲裁封闭管理下开庭的具体流程。
.jpg)
一、申请开庭
当事人申请开庭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申请人签名或盖章、联系方式等。申请书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提交的方式递交至劳动仲裁机构。
二、通知开庭
劳动仲裁机构收到开庭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员名单、当事人出庭须知等内容。
三、封闭管理下的开庭准备
在封闭管理期间,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进入劳动仲裁机构场所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提前预约并登记个人信息 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遵守现场秩序,避免聚集
四、开庭流程
1. 核实身份,宣布开庭
仲裁庭核实当事人身份后,宣布开庭。
2. 宣读仲裁规则
仲裁庭宣读劳动仲裁规则,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3.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按照仲裁规则顺序依次陈述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
4. 举证质证
当事人依次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仲裁庭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
5. 法庭调查
仲裁庭根据需要进行法庭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相关材料等。
6. 辩论
当事人对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7. 休庭评议
仲裁庭休庭评议,当事人不得在场。
8. 宣读裁决
仲裁庭评议结束后,当庭宣读裁决书。
五、闭庭
裁决书宣读后,开庭结束。当事人应当服从裁决,如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殊规定
在封闭管理期间,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会采取以下特殊规定:
通过视频会议或远程连线方式开庭 限制旁听人员人数 采取其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结语
在劳动仲裁封闭管理模式下,开庭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进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保障开庭顺利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劳动仲裁机构将不断调整和完善封闭管理下的开庭流程,保障劳动仲裁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