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干活出了工伤算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工伤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找人干活出现工伤,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为几种常见情形:
1. 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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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人干活的人与被找人干活的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则发生工伤应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其特征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用工风险,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2. 承包关系
如果找人干活的人与被找人干活的人之间为承包关系,则发生工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承包关系是指当事人一方(承包人)按照对方(发包人)的要求,以独立的名义从事一定的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承包人承担完成工作的风险。
3. 劳务关系
如果找人干活的人与被找人干活的人之间为劳务关系,则发生工伤一般也不认定为工伤。劳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按照对方(劳务接受者)的指示,以自己的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的工作,但劳务提供者不属于劳务接受者单位的职工,也不受其管理和支配。
4. 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三种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临时工: 找人干活的临时工,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其与找人干活的人之间是否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来判断。 家庭成员: 如果找人干活的是家庭成员,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家庭成员与找人干活的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则可能认定为工伤。 志愿者: 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时发生工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志愿者与组织志愿活动的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则可能认定为工伤。
举证责任
《工伤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其他负有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找人干活的人需要承担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法律后果
如果找人干活的人与被找人干活的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找人干活的人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生活费、丧葬费等。
注意事项
找人干活时,应当明确双方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并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 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