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法定判决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判决依据与第一次离婚诉讼基本一致,主要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至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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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因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的;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第二次离婚对判决的影响
虽然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第二次离婚对判决的影响,但司法实践中,第二次离婚可能会对以下方面产生以下影响:
过错方的认定: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判决时倾向于认定其为过错方。有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财产分割: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贡献。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多分得较少份额的财产。 子女抚养权:在其他条件基本相等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失去抚养权或限制探视权。 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法院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判决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影响因素
影响第二次离婚诉讼判决的因素除了法律规定外,还包括:
双方的诉讼请求:离婚诉讼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共同行为,法院会尊重双方的诉讼请求。 证据:双方在诉讼中须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官对案件有自由裁量权,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建议
在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前,建议当事人慎重考虑以下建议:
明确离婚理由:明确婚姻破裂的原因,并收集相关证据。 冷静理智: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冲动或过激行为。 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家庭暴力或其他导致婚姻破裂情形的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获得专业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