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劳动争议仲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称为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主要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未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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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具体而言:
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从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计算。 对于工资报酬争议:从工资报酬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对于劳动权益受侵害争议:从侵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在某些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
仲裁时效中止:劳动者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断:仲裁庭受理案件后,时效中断,从仲裁庭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计算。
逾期申请仲裁的后果
劳动争议仲裁有强制性,如果当事人逾期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当事人将丧失仲裁权。
例外情况
在极少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仲裁时效届满后申请仲裁:
由于仲裁委员会的原因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请仲裁的; 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使得对方在仲裁时效期间无法知道争议的存在。
解决争议的途径
如果劳动者逾期申请仲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建议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错过仲裁时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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