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口头协议书
前言
劳动仲裁口头协议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的口头协议的书面记录。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jpg)
格式和内容
标题:劳动仲裁口头协议书
1. 当事人信息
原告(劳动者):姓名、身份信息 被告(用人单位):名称、身份信息
2. 仲裁委员会信息
劳动仲裁委员会名称 案件编号
3. 仲裁员信息
仲裁员姓名 仲裁员单位
4. 争议事项
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和诉讼请求
5. 协议内容
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支付未付工资、加班费等经济补偿 恢复劳动关系 办理离职手续 其他相关事项
6. 违约责任
违反协议内容的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赔偿金 强制执行
7. 其他约定
双方的其他约定,例如: 履行期限 交接事宜
8. 签字和盖章
双方当事人及仲裁员在协议书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口头协议书作为仲裁裁决的书面记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自愿性: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违反意思表示的情形。 明确性:协议内容应清晰明确,避免歧义或模棱两可的表述。 履行保障:协议应明确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以确保协议的执行。 法律咨询:在签订协议之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咨询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样本
劳动仲裁口头协议书
原告:李某,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1111
被告:北京某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0000001
劳动仲裁委员会:北京市某某劳动仲裁委员会
案件编号:2023京劳仲案123
仲裁员:张三
争议事项:
原告与被告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发生劳动争议。
协议内容:
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 被告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支付原告未付工资人民币20,000元。 2. 原告收到上述款项后,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 3. 双方不再就本案争议事项向任何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签字:
原告: 被告:
日期: 日期:
仲裁员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