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记录的撰写
引言
劳动仲裁记录是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法律文书,它真实、准确地记载了仲裁庭审理案件的过程、证据情况、争议焦点及仲裁裁决结果。因此,正确撰写劳动仲裁记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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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陈述申辩意见,提出证据,进行质证,并可以申请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庭应当将审理过程和结果制作笔录。”
格式要求
劳动仲裁记录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标题 案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 仲裁庭组成人员 审理时间、地点 审理过程笔录 仲裁结果 签名
撰写内容
审理过程笔录
审理过程笔录应包括: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仲裁庭调查取证 法律适用论证 争议焦点
证据情况
证据情况应包括:
提交证据的名称和种类 证据内容的摘要 当事人对证据的认可或争议
仲裁结果
仲裁结果应包括:
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 仲裁费和保全费的承担情况 当事人履行期限 仲裁庭印章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公正地反映审理过程。 记录应语言规范,表述清楚,文字简练。 记录应由仲裁庭组成人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庭印章。 记录一经制作,不得擅自涂改或伪造。
常见误区
单纯记录当事人的陈述而不记载证据情况:证据是劳动仲裁中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情况的记载必不可少。 只记录仲裁裁决结果而不记载审理过程:审理过程记载了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论证等重要内容,是仲裁裁决合理性的体现。 记录过于繁琐或冗长:语言应简练,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描述。 记录不规范:格式不统一、语句不清晰、用词不准确等都会影响记录的效力。
结语
劳动仲裁记录是仲裁审理的关键环节,其撰写质量直接影响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正确撰写劳动仲裁记录,有利于确保仲裁程序的合法、公正,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