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劳动仲裁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
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事故经过、仲裁请求等内容。
.jpg)
2. 受理审查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将予以立案受理;若不符合要求,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3. 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一人为职工代表,一人为企业代表。仲裁员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陪审员由当事人推荐或由仲裁委员会选派。
4. 开庭审理
仲裁庭将组织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开庭时,当事人应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并调查相关证据。
5. 举证责任
在工伤仲裁中,劳动者对工伤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企业对劳动者主张的工伤事实存在争议并能提供相应证据的,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6. 调解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将积极促成当事人调解。调解成功后,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7. 裁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裁决书应载明争议的事实、裁决的理由和结果。
8. 送达裁决书
裁决书制作完成后,将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执行
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裁决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
1. 工伤认定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2.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保留相关证据。 3.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4. 人民法院对工伤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