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劳动仲裁需要去公司做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12 浏览量:350

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到公司现场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在中国,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到公司现场,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对此进行探讨。

劳动仲裁需要去公司做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仲裁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在场,由仲裁员主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活动。

该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但涉及本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亲自到庭。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不亲自出庭。

实务操作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到公司现场参加。在以下情况下,仲裁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许当事人不亲自出庭:

因工作、出差、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庭; 当事人所在单位距离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较远,确有困难; 仲裁委员会认定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不亲自出庭,应当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亲属、朋友等。当事人应当出具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出席庭审的权利:当事人有权亲自出席庭审,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辩论。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庭审时,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庭。 当事人提交证据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事人遵守庭审纪律的义务:当事人及代理人应当遵守庭审纪律,服从仲裁员的主持。

结论

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到公司现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客观原因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不亲自出庭。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应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