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可以追加诉求吗?
在中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劳动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途径。劳动仲裁的原则之一是“一事一裁”,即一宗劳动争议只能提出一个仲裁请求。在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追加诉求呢?
法律规定
.jpg)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仲裁庭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追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仲裁后追加诉求是允许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同意。追加诉求必须得到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一致同意。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则不能追加诉求。 在仲裁庭受理案件后。该条件意在防止当事人在仲裁庭即将作出裁决时滥用追加诉求的权利。 追加诉求的范围合理。追加的诉求必须与原仲裁请求有关联,不能是新的、独立的诉求。
追加诉求的程序
当事人需要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申请,追加诉求的方式有两种:
追加仲裁请求。即增加新的仲裁请求。 变更仲裁请求。即修改原有的仲裁请求。
追加诉求的注意事项
追加诉求虽然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及时追加。当事人应在仲裁庭受理案件后及时提出追加诉求申请,以避免影响仲裁的进行。 合理追加。追加诉求应与原仲裁请求有关联,不能滥用追加诉求的权利。 可能影响仲裁期限。追加诉求可能会导致仲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应做好准备。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后追加诉求的情况并不常见。这是因为劳动仲裁的原则之一是“一事一裁”,当事人一般会在仲裁申请中提出完整的诉求。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仲裁庭可能允许追加诉求。例如,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提出全部诉求,或者在仲裁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支持追加诉求的。
结论
在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追加诉求,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当事人在提出仲裁请求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因追加诉求而影响仲裁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