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庭诉讼离婚指南
一、起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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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申诉程序
1. 提交起诉状: 起诉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 受理案件: 法院审查起诉状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立案。
3.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及律师出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4. 调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优先调解,促使双方和解。
三、证据收集
为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起诉人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书面证据:如结婚证、离婚协议书、通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如亲属、朋友、同事对夫妻关系状况的证明。 物证:如家庭暴力受伤证明、赌博或吸毒记录。
四、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1. 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挽回,则判决准予离婚。 2. 驳回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起诉理由不成立,则驳回诉讼。
五、判决生效
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六、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要等因素,作出抚养权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按照公平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分割判决。
七、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无法进行诉讼,起诉人可以通过公告程序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属于军人,起诉人应向军人所在部队提起离婚诉讼。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