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要求支付未付工资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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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程序
2.1 提交申请
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应证据。
2.2 证据收集
可作为证据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同事证词、微信聊天记录等。
3. 仲裁过程
3.1 调解
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促成和解。
3.2 裁决
调解不成时,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包括:
确认用人单位支付未付工资的责任; 确定应付工资的金额;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利息; 可酌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4. 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应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
5. 不执行裁决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向当地人社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6. 特殊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未付工资的劳动仲裁:
公司破产或注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依法参加工伤事故伤残鉴定等原因休假期间。
7. 注意事項
劳动仲裁应在仲裁请求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 劳动者可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寻求协助;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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