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记录移交法院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劳动仲裁不能解决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记录是否会被移交法院呢?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jpg)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记录在以下情况下会被移交法院: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因仲裁裁决被撤销或变更而重新审理的; 法院因审理其他案件需要调取劳动仲裁记录的; 法院认为需要调取劳动仲裁记录以查明案情的。
移交程序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记录的原件或者经仲裁委员会盖章确认的副本。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仲裁委员会发出《调取劳动仲裁记录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劳动仲裁记录移交法院。
法院的处理
法院收到劳动仲裁记录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劳动仲裁记录符合移交条件,法院会将其作为证据纳入案件卷宗。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劳动仲裁记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以及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例外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仲裁记录可能不会被移交法院。例如:
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 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劳动仲裁记录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结论
根据中国的法律,劳动仲裁记录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情况下,会被移交法院。法院会将劳动仲裁记录作为证据纳入案件卷宗,并在审理过程中予以考虑。然而,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劳动仲裁记录可能不会被移交法院。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