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签字怎么办?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签收。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收,将产生以下后果:
一、裁决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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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收,视为送达。届满10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查明事实,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
三、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裁决书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审,但不得以未签字为由申请复审。
四、申诉处理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违法,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处理建议
如果当事人不愿签收仲裁裁决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当面说明理由:向送达仲裁裁决书的工作人员当面说明不签收的理由,并要求其在送达回执上注明。 书面回复:向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发送书面回复,说明不签收的理由及其对裁决书的异议。 委托他人代签:委托他人代为签收仲裁裁决书,但需要提供委托书和代签人的身份证明。
注意:
即使当事人不签收,裁决书仍然有效。 申请复审或申诉的期限不受签收与否的影响。 恶意逃避签收仲裁裁决书可能会对当事人不利,例如丧失申请复审或申诉的机会。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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