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未发完可否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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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工资未发完的定义
工资未发完是指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或法定期限内,未能支付劳动者全部应得的工资。其中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加班费 等其他应付劳动者的款项
提起劳动仲裁的条件
劳动者在工资未发完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工资未按时发放或发放不全 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
劳动仲裁流程
1. 提交申请
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书应包括: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2. 受理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将在七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3. 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将择日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中,双方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4. 作出裁决
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审理情况,在仲裁 庭审结束后六十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有效性
只要劳动者符合劳动仲裁的条件,即使工资未发完,劳动仲裁也是有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仲裁劳动争议的职能,其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后续措施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将依法做出判决。
提示
劳动者在工资未发完的情况下,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并尽快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寻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组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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