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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怎么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9 浏览量:202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概述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除了解除劳动合同外,未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可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怎么算

适用范围

双倍工资的适用范围包括: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

计算方法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劳动者

基本工资 x 2 x 未支付工资的天数

特殊行业劳动者

对于加班费、津贴、奖金等特殊工资,应先计算出未支付的特殊工资,再乘以 2。然后再将基本工资和特殊工资双倍计算后的金额相加。

示例

示例 1:普通劳动者

基本工资:5,000 元/月 未支付工资的天数:30 天

双倍工资 = 5,000 元 x 2 x 30 天 = 300,000 元

示例 2:特殊行业劳动者

基本工资:5,000 元/月 加班费(未支付):600 元 津贴(未支付):200 元 未支付工资的天数:30 天

双倍工资 = (5,000 元 x 2 x 30 天)+ (600 元 x 2)+ (200 元 x 2)= 306,000 元

注意事项

双倍工资的计算以实际未支付的工资为基础,不包括社保、公积金等福利费用。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则仲裁委员会可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85 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八)》第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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