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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去劳动关系地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9 浏览量:947

劳动仲裁应否于劳动关系地进行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其管辖权归属问题至关重要。关于劳动仲裁是否应当在劳动关系地进行,中国法律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支持劳动关系地管辖的观点

劳动仲裁是去劳动关系地吗

1. 便于当事人诉讼

劳动关系地通常是劳动者工作和居住的地方,当事人在当地提起仲裁更为便利。一方面,劳动者不必长途跋涉前往其他地区仲裁,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仲裁机构可以就近调解纠纷,更加了解当地情况。

2. 有利于调查取证

劳动关系地往往是纠纷发生并保存证据的地点。仲裁机构在当地进行调查取证,能够更全面、及时地收集证据,有利于查明事实,正确处理纠纷。

3. 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权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仲裁地点。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地点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便利和诉权实现。

反对劳动关系地管辖的观点

1. 可能导致不公平仲裁

劳动关系地仲裁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仲裁机构可能偏袒当地企业,影响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尤其是在跨地区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维权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2. 增加仲裁成本

如果仲裁地点固定在劳动关系地,仲裁机构可能需要前往异地办案,增加仲裁成本。对于劳动强度大、数量多的仲裁案件,异地办案会给仲裁机构带来较大压力。

3. 限制当事人选择权

如果将劳动仲裁地点固定在劳动关系地,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将受到一定限制。对于跨地区务工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在劳动关系地仲裁可能十分不便。

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实践

《劳动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由劳动关系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一规定兼顾了当事人的便利性和公正性。

在实践中,仲裁机构一般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意愿、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证据所在地等因素,确定仲裁地点。

建议

为了兼顾各方利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区分轻重案件

对于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地原则确定仲裁地点。而对于复杂、重大的案件,则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仲裁地点,或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地点。

2. 加强仲裁机构的公正性

仲裁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公办理仲裁案件,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同时,加强对仲裁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

3. 完善诉讼保障机制

对于跨地区务工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应完善诉讼保障机制,保障其在异地提起仲裁的诉权。建立跨地区劳动争议协调机制,方便当事人异地仲裁。

劳动仲裁管辖权归属应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便利性、公正性、诉讼成本等因素。在坚持劳动关系地管辖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处理特殊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