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摔倒是否构成工伤
定义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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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規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的;”
具体判定
一、工作时间内摔倒
如果员工在以下时间内发生摔倒事故,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从住处到工作场所) 下班途中(从工作场所到住处) 工作时间内(包括休息时间) 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二、工作场所内摔倒
发生摔倒事故的场所必须是工作场所,包括:
公司办公场所 出差地 客户或供应商场所 从事公务途中的交通工具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
员工摔倒必须与履行工作职责密切相关,例如:
取放办公用品 送递文件 接待客户 修理设备
四、摔倒原因
如果摔倒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 工作超负荷或疲劳 执行特定工作任务(如爬高取物)
排除情况
下列情况一般不属于工伤:
上班或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醉酒或吸毒期间发生摔倒 故意自伤或自残 发生在工作场所外的个人活动
认定流程
如果员工发生摔倒事故,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应在30日内成立工伤认定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认定结果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注意事项
保存摔倒事故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和医疗证明。 积极配合单位的工伤认定调查。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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