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瘫能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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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面瘫是否属于工伤
《条例》中并未明确规定面瘫属于工伤。因此,是否认定面瘫为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判断标准
一般而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职业性面瘫:因长期从事冷风或冷水作业、面部外伤等职业因素导致的面瘫。 工伤意外: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面部受伤,继而引发面瘫。 工作过劳:因长期超强度加班、精神高度紧张等工作因素导致面瘫。
举证责任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疑似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0日内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待遇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住宿费 营养费 康复费 工伤津贴 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鉴定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需要注意的问题
面瘫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用人单位负有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