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撰写:针对两名当事人的指南
引言
劳动仲裁书是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裁决文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涉及两名当事人时,劳动仲裁书的撰写需要格外仔细,以确保裁决的公平公正。本指南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详细阐述如何撰写针对两名当事人的劳动仲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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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和编号
劳动仲裁书应在标题中注明“劳动仲裁书”字样,并附上唯一的编号。编号应包括仲裁机构的名称、年份和案件流水号。
二、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信息应包括:
申请人(劳动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三、请求事项
申请人应明确提出其在仲裁中的请求事项,包括:
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 要求解除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
四、事实认定
仲裁机构应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包括:
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争议产生的原因和经过 涉及的法律法规
五、法律适用
仲裁机构应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说明其裁决的法律依据。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应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六、仲裁结果
仲裁结果是仲裁书的核心部分,应明确裁定:
是否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
七、告知与送达
劳动仲裁书应告知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告知提起诉讼的期限。仲裁书应送达至当事人指定的地点或地址。
八、其他事项
劳动仲裁书中还应包括以下事项:
仲裁庭的名称和组成人员 仲裁时间和地点 仲裁庭印章
具体范例
劳动仲裁书
编号: 京劳仲字2023第123号
申请人: 张三,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号楼101室,身份证号码:110101198001010010
被申请人: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产业园A座10层,法定代表人:李四
请求事项:
1.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 要求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事实认定:
经审理查明:
申请人张三与被申请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 被申请人于2023年2月1日起拖欠申请人工资; 申请人多次催讨无果。
法律适用:
《劳动法》第91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仲裁结果:
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告知与送达: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决书送达当事人指定的地址:
申请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号楼101室 被申请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产业园A座10层
仲裁机构: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
审判长:王五 仲裁员:赵六 仲裁员:孙七
仲裁时间: 2023年6月15日
仲裁地点: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室
仲裁庭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