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构成离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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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在职申请劳动仲裁并不视为离职。
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的应对
核实事实,收集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核实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事由,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考勤记录等。 及时回应,积极沟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回应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争议。 出庭应诉,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无法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仲裁结果:如果仲裁结果对用人单位不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仲裁结果履行义务,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劳动者的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职期间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继续工作:在申请仲裁后,劳动者有权继续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不得以仲裁为由解雇或辞退劳动者。 获得赔偿:如果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对劳动者有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仲裁结果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补偿。
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应当充分了解事实和法律,避免盲目申请。 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努力达成和解,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