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如何调取企业信息
在劳动仲裁中,获取企业相关信息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调取企业信息:
一、仲裁委员会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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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包括调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财务报表、人事档案等企业信息。
仲裁委员会调取企业信息的方式有:
书面调取:向企业发出调取令,要求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信息。 现场调取:派员前往企业实地调取信息。
二、劳动者自行调取
劳动者也可以自行向企业调取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劳动者有权向企业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劳动者自行调取企业信息的方式有:
书面申请: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取信息的原因和范围。 在线申请:通过企业网站或其他公开平台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三、法院协助调取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企业拒绝提供信息,或者仲裁委员会调取的信息不完整,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调取。
法院协助调取企业信息的方式有:
调查令:法院向企业发出调查令,要求企业配合法院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 搜查令:法院向企业发出搜查令,授权法院人员进入企业搜查并提取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在调取企业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明确调取目的:调取企业信息必须与劳动争议的处理有关,不得滥用权力。 范围适当:调取的信息范围应与劳动争议的事实查明有关,不得过度调取。 保密义务:仲裁委员会、劳动者和企业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调取到的企业信息。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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