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
引言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非诉讼程序,在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仲裁过程中,确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至关重要,因为这直接影响补偿和福利等其他权利的计算。本文探讨在中国劳动仲裁中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职工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基本工资是否包含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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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践 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对于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的认定存在分歧。一些仲裁机构认为全勤属于津贴补贴的一部分,不应计入基本工资。另一些仲裁机构则认为全勤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一部分,应视为基本工资的一部分。
法院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第十二条规定:“基本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从事工作岗位的性质、工作职责、技术与技能水平以及工作业绩,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的,作为按月、小时或计件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形式。”这一规定并未明确排除全勤,因此可以理解为全勤可以作为基本工资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基本工资包括全勤,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会尊重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各地规定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劳动仲裁实践存在差异。一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的基本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能力、技能水平和工作实绩确定的、作为按月或按小时支付的工资形式。”该规定将全勤排除在基本工资之外。
争议焦点 在劳动仲裁中,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
全勤的性质:全勤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一部分,还是一种额外的奖励。 全勤的计算方式:全勤是否按照劳动者的出勤天数计算,还是与其他因素挂钩。 用人单位的支付习惯:用人单位是否长期将全勤作为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支付。
结论 在中国劳动仲裁中,基本工资是否包括全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一般而言,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会尊重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全勤的性质、计算方式、用人单位的支付习惯等因素作出裁决。各地劳动仲裁实践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在提起仲裁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