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仲裁局通知对方书写方式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局有权通知争议双方书面提出仲裁申请或答辩。本指南将介绍中国劳动仲裁局通知对方书写仲裁申请或答辩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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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程序
仲裁申请人:仲裁申请人应向劳动仲裁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 仲裁申请的送达:劳动仲裁局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将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答辩的期限: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 5 日)向劳动仲裁局提交书面答辩。
通知要求
1. 仲裁申请
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请求的仲裁事项和赔偿金额 相关证据的清单
2. 答辩
被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的回应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被申请人认为仲裁事项不成立或赔偿金额不合理的理由
送达方式
劳动仲裁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对方送达通知:
直接送达:劳动仲裁局工作人员将通知书直接送交当事人。 邮寄送达:劳动仲裁局将通知书通过挂号信或快递寄送至当事人的地址。 公告送达:如果当事人的地址不明或无法联系,劳动仲裁局可在其办公场所或其他地点公告送达。
送达证明
送达后,劳动仲裁局会保留送达证明,以证明通知已合法送达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33 条 《劳动人事实务指南》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书写并提交仲裁申请或答辩。 仲裁申请或答辩应清晰、简洁,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据。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仲裁申请或答辩,劳动仲裁局可能会做出缺席裁决。 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提交仲裁申请或答辩,但需提交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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