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劳动仲裁收取费用解析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产生争议时,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裁决争议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劳动仲裁费用由仲裁机构收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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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取仲裁费。仲裁费用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
南昌劳动仲裁费用标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收费标准的通知》(赣财综[2018]143号),南昌劳动仲裁费用标准如下:
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收取50元; 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含)的,收取100元; 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元至10000元(含)的,收取150元; 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元至20000元(含)的,收取200元; 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1%收取,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缴纳方式
劳动仲裁费用可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缴纳,通常为银行或者邮局。缴纳时需要提供仲裁申请书的副本。
费用减免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减免仲裁费用:
低保户; 失业人员; 困难职工; 法律援助对象; 其他经仲裁委员会审查认定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者。
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缴纳。 如果争议标的金额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争议可能涉及的标的金额收取仲裁费用。 劳动仲裁费用是一次性收取的,不予退还。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提出仲裁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仲裁费用的补偿。
结论
南昌劳动仲裁机构收取一定金额的仲裁费用,费用标准根据争议标的金额而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减免仲裁费用。劳动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缴纳,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