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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人员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3 浏览量:382

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人员吗?

一、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人员吗

"仲裁庭经审查,认为劳动争议需要追加或者变更当事人的,应当裁定追加或者变更当事人。"

二、追加人员的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六条,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人员的条件如下:

劳动争议需要追加或者变更当事人; 拟追加或者变更的人员与原劳动争议有关; 拟追加或者变更的人员应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或者与劳动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追加或者变更当事人。

三、追加人员的程序

如果需要追加人员,劳动仲裁庭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当事人或者仲裁庭自行发现需要追加当事人的,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书面提出,并说明追加人员的理由。 2. 审查决定:仲裁庭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是否追加人员进行审查。仲裁庭认为需要追加人员的,应当作出追加当事人的裁定。 3. 送达裁定:仲裁庭作出裁定后,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和拟追加人员。 4. 送达期限:追加人员应当在收到仲裁庭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逾期未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5. 变更当事人:仲裁庭经审查认为需要变更当事人的,应当作出变更当事人的裁定,并将其送达有关当事人。

四、追加人员的作用

追加人员加入劳动仲裁后,享有与原当事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陈述申辩意见、提供证据、申请调查、申请调解等。

追加人员的加入可以使劳动争议的审理更加全面、客观,有利于查明事实,正确处理劳动争议。

五、追加人员的限制

仲裁庭追加人员应当慎重,不得滥用。以下人员不得追加为当事人:

与劳动争议无关的人; 没有劳动关系利害关系的人; 与原当事人重复主张权利或者义务的人; 已经参加诉讼或者仲裁、但其行为或决定对本案不具有约束力的第三人。

六、司法实践

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追加人员的常见情形包括:

追加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 追加劳动合同履行地另一方当事人; 追加劳动合同签订地另一方当事人; 追加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主体; 追加对劳动争议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七、结论

劳动仲裁是可以追加人员的,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且符合程序要求。仲裁庭追加人员应当慎重,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