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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写劳动仲裁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2 浏览量:747

离职证明在劳动仲裁中的证明效力

引言

在劳动争议中,离职证明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证明效力至关重要。中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离职证明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离职证明在劳动仲裁中的证明效力进行分析。

离职证明写劳动仲裁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劳动者负举证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合法性。用人单位负举证证明以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

(八)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离职证明的证明效力

证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事实

离职证明记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具有证明力。劳动者对离职证明记载的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异议的,应当举证证明其记载不真实。

证明劳动者在离职时的工作表现和劳动纪律情况

离职证明一般会记载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劳动纪律等情况。这些记载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劳动纪律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要注意,离职证明仅能证明劳动者离职时的状况。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

离职证明上载明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具有证明力。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争议,则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离职证明的瑕疵

离职证明可能存在瑕疵,影响其证明效力。例如:

虚假证明:离职证明记载的信息不真实,例如,虚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等。 不完整证明:离职证明记载的信息不完整,例如,缺少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 形式不规范:离职证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缺少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者签名。

举证责任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负有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证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结论

离职证明在劳动仲裁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劳动者应当仔细审查离职证明的内容,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出具离职证明,避免发生纠纷。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