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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走仲裁要钱吗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2 浏览量:725

劳动局走仲裁要钱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4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不收取仲裁费。用人单位申请仲裁,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

劳动局走仲裁要钱吗吗

仲裁费标准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收费管理办法》,用人单位申请仲裁的仲裁费标准如下:

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200元; 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收费400元; 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收费600元; 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收费800元; 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收费1000元; 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收费1200元; 争议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收费1400元。

减免仲裁费的情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免仲裁费: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申请仲裁的;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仲裁的; 因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仲裁的; 因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仲裁的; 因用人单位实施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劳动者申请仲裁的。

减免仲裁费的申请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减免仲裁费的,应当提交减免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仲裁委员会收到减免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同意减免的,应当出具减免决定书;决定不予减免的,应当说明理由。

拖欠仲裁费的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仲裁费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仲裁费; 暂停审理案件; 裁定中止仲裁程序; 作出裁决时对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予以训诫。

总结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不收取费用,用人单位申请仲裁则需要交纳仲裁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免条件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仲裁费。用人单位拖欠仲裁费的,仲裁委员会将采取相应措施。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