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岗位能否劳动仲裁
导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对于人事岗位的员工是否享有劳动仲裁权,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及其近亲属。第十五条还对劳动者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包括: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与劳动者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其他人员; 被派遣的劳动者; 实习期内、见习期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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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岗位职工的性质 人事岗位的职工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人事管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事岗位职工属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资格。
劳动争议的类型 人事岗位职工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包括: 未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违法; 工资拖欠或未足额支付;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纠纷; 人事管理不公正或违法纠纷等。
劳动仲裁程序 人事岗位职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庭审查立案; 组织仲裁庭; 开庭审理; 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的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以维持、撤销或修改劳动仲裁裁决。
结语 根据中国的法律,人事岗位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动者范畴。因此,人事岗位职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享有劳动仲裁权。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的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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