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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主动审理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2 浏览量:953

劳动仲裁主动审理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劳动仲裁通常采取被动审理程序,即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机构才会进行审理。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理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劳动仲裁可以主动审理吗

该条规定赋予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动权。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仲裁机构可以在未收到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主动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

主动审理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6号)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主动受理以下类型的劳动争议:

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涉及公益性问题的。

主动审理的程序

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主动受理劳动争议时,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理:

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出仲裁通知书; 调查取证; 组织调解; 作出裁决。

主动审理的意义

劳动仲裁主动审理机制的建立具有以下意义: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动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重大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主动审理可以预防和化解严重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彰显法律的权威:主动审理体现了仲裁机构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负有的责任,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案例说明

2021年,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媒体报道后,主动受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调查取证,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终,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责令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欠薪。

总结

劳动仲裁主动审理是一种特殊的审理程序,其根源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主动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动审理制度的局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劳动者基本权利、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涉及公益性问题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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