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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审理时间怎么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1 浏览量:184

劳动仲裁审理时间计算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途径,其效率和公正性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仲裁审理时间是反映劳动仲裁效率的重要指标,本文将围绕中国法律规定,详细论述劳动仲裁审理时间的计算方式。

劳动仲裁审理时间怎么算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自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报请上级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三十日。

计算方式

劳动仲裁审理时间从仲裁庭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受理之日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并审查合格之日。

仲裁庭应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可以经报请上级仲裁委员会批准,延期30日。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在5日内送达劳动争议双方。此后,劳动争议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仲裁庭因人力不足、案情复杂、需要调查取证等非人力可控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的情况。仲裁庭在报请上级仲裁委员会批准延期时,应当提供延期原因和延期期限的说明。

例外情况

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达成和解协议,则仲裁庭应裁决终止仲裁程序。此时,劳动仲裁审理时间从终止仲裁程序之日起计算。

另外,如果劳动争议涉及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问题,仲裁庭可以根据需要延长审理时间。

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劳动争议双方。 劳动争议双方有权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劳动争议双方对仲裁庭的延期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结语

劳动仲裁审理时间是劳动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计算和严格执行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过理解劳动仲裁审理时间的计算方式,劳动争议双方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保障劳动仲裁程序的公平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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