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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怎么打印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1 浏览量:474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打印与制作

导言 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对劳动纠纷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所作的确认和证明文件。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本文将围绕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打印与制作展开讨论,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书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

劳动仲裁调解书怎么打印

制作流程 1. 调解书格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统一定式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调解时间和地点; - 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 调解方案和调解结果; - 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和承诺; - 调解书制作单位的名称和印章。 2. 当事人签字: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应当由争议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字或盖章。 3. 调解委员会盖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盖章,调解书方始生效。

打印步骤 1. 选择模板: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会提供统一的调解书模板。 2. 填写内容:按照调解书格式的要求,填写调解书的内容。 3. 打印:使用打印机将填写的调解书打印出来。 4. 盖章: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在调解书上盖章。

注意事项 1. 调解书应制作正副本:调解书应当一式两份,正本交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 调解书不得擅自更改:调解书生效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重新制作调解书。 3.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盖章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的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打印与制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其制作过程应当规范、严谨,确保调解书的内容准确、完整、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的打印与制作对于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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