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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般可以撤回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01 浏览量:676

劳动仲裁的撤回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劳动仲裁具有公开、及时、便捷、经济的特点,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能希望撤回仲裁申请。本文将探讨中国的法律对劳动仲裁撤回的规定,分析其可撤回性。

仲裁法对仲裁撤回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9条规定:“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可以随时对仲裁申请提出反请求,但无法律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或反请求。

劳动仲裁一般可以撤回吗

劳动仲裁的特殊性 然而,劳动仲裁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仲裁的特殊性。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遵循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处理。这就意味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进行仲裁。

撤回仲裁申请的条件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撤回仲裁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仲裁尚未开始审理。如果仲裁已经开始审理,则不能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未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庭已经作出裁决,则不能撤回仲裁申请。 撤回申请未损害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撤回申请会损害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不能撤回仲裁申请。

撤回程序 撤回仲裁申请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申请书。撤回申请书应当载明撤回原因、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日期等内容。仲裁委员会收到撤回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准许撤回的决定。

撤回后的救济途径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后悔了,想要再次仲裁,则需要根据以下规定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法第10条: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劳动者提起仲裁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撤回仲裁申请后,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结语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撤回仲裁申请或反请求。撤回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撤回申请后,仲裁时效期间不再计算。如果撤回申请后后悔了,想要再次仲裁,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重新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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