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国家补偿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分为两类:普通仲裁和国家补偿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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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仲裁
普通仲裁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劳动者申请普通仲裁,主要针对以下劳动争议:
工资报酬争议 工时制度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报酬争议
二、国家补偿仲裁
国家补偿仲裁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不超过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工作满6个月不超过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工作满一年以上,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以十二个月为限。
三、申请国家补偿仲裁的条件
劳动者申请国家补偿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已经向用人单位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但用人单位拒绝; 劳动者已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经调解无果。
四、申请国家补偿仲裁的程序
1.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收到解雇通知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申请国家补偿仲裁:如果调解无果,劳动者可以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国家补偿仲裁。
五、国家补偿仲裁的时效
国家补偿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六、结论
劳动仲裁不直接申请国家补偿,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申请国家补偿仲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时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