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转换为离婚证的程序
中国法律下的诉讼离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无法调解和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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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转换为离婚证的程序
诉讼离婚判决生效后,原告方需按照以下程序将判决转换为离婚证:
1. 领取判决书:原告方可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领取生效判决书。
2. 准备相关材料:原告方需准备以下材料: - 生效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照片(双方各2张,2寸白底或蓝底)
3.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原告方携上述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由双方签字。
5. 核对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将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 发放离婚证:核对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
注意事项
1. 判决生效时间:诉讼离婚判决一般在判决之日起15日内生效。 2. 办理期限:原告方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办理离婚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判决失效。 3. 登记地点:原则上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到现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 费用:办理离婚登记需缴纳一定费用,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诉讼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区别
诉讼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证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件,用来证明夫妻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有证明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效力。
诉讼离婚判决书不能直接作为离婚证使用,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方可获得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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