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撤销劳动仲裁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司在劳动仲裁已经开始后无权撤销仲裁。
仲裁开始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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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5条规定,劳动仲裁开始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申请书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等。
因此,只要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符合法定形式的仲裁申请,仲裁即已开始。
公司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规定,仲裁开始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终止仲裁。被申请人不同意撤回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进行仲裁。
这意味着,公司在仲裁开始后撤回仲裁申请,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如果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公司撤回仲裁申请无效,仲裁将继续进行。
公司撤销仲裁的例外情况
尽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撤销劳动仲裁,但例外情况如下:
劳动者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以其他欺诈行为获得仲裁裁决的。 仲裁裁决有重大错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公司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仲裁裁决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来救济自己的权利。
实践中的操作
在仲裁实践中,公司撤销仲裁申请的情况比较罕见。这是因为:
公司撤销仲裁申请,需要经过法院审查,程序繁琐,成本较高。 公司撤销仲裁申请,需要承担劳动者的诉讼费用,这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 公司撤销仲裁申请,可能影响公司在劳动争议中的信誉,损害公司的形象。
因此,公司在劳动争议中,一般采取积极应诉的策略,而不是贸然撤销仲裁申请。
结论
在中国,公司在劳动仲裁已经开始后无权撤销仲裁。只有在例外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总体而言,在仲裁实践中,公司撤销仲裁申请的情况比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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