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劳动仲裁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概述
在湖北省进行劳动仲裁时,申请人通常需要向仲裁委员会缴纳一定的仲裁费。仲裁费的收取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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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劳动仲裁费收取标准如下:
普通劳动仲裁案件:150元/人; 拖欠工资类仲裁案件:无仲裁费。
缴纳方式
仲裁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在线缴费:登录湖北省劳动仲裁网(http://lzarb.hubei.gov.cn/),选择“在线缴费”功能。 柜台缴费:携带仲裁申请书和身份证明前往仲裁委员会指定银行网点缴费。 邮寄缴费:将仲裁费汇入仲裁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邮寄仲裁申请书时附上汇款凭证。
减免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减免仲裁费:
申请人属于低保对象; 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拖欠工资类仲裁案件;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享受仲裁费减免。
不缴纳仲裁费的后果
如果申请人未按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委员会将不予立案。只有在申请人补缴仲裁费后,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仲裁申请。
仲裁费的处理
仲裁费收取后,将被用于支付仲裁员的费用、仲裁庭审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支出。如果仲裁申请被驳回或撤回,仲裁费将不会被退还。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注意:上述规定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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