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撤案程序
引言
劳动仲裁制度是中国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立案,双方当事人便进入仲裁程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需要撤销已立案的仲裁申请。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阐述劳动仲裁立案后的撤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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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仲裁员或者仲裁庭查明仲裁申请人不具有仲裁主体资格或者超出仲裁期限的,裁定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撤案情形
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形下撤销已立案的仲裁申请:
申请人不具有仲裁主体资格 申请超过法定期限 争议已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其他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撤案程序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申请,应当向原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撤案理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仲裁机构收到撤案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撤案条件的,裁定撤销仲裁申请;不符合撤案条件的,驳回撤案申请。
撤案的效力
仲裁机构裁定撤销仲裁申请后,仲裁程序即终止,原争议不再受理。撤案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撤销仲裁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撤案申请应当在仲裁程序开始前提出,否则撤案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撤案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 撤案申请应当说明撤案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撤案申请必须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机构将不会批准撤案申请。
结论
劳动仲裁立案后撤案是一种常见的程序性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撤销已立案的仲裁申请。撤案程序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及时提出撤案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只有在满足撤案条件时,仲裁机构才会裁定撤销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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