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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怎么看是否受理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8 浏览量:244

劳动仲裁受理判定标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审查以下条件:

管辖权

劳动仲裁怎么看是否受理

争议发生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关系所在地

受案范围

可受理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

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关系纠纷 社会保险争议 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申请时间

仲裁申请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身份资格

劳动者或其合法继承人、代理人 用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工会组织

仲裁请求

申请仲裁应明确提出仲裁请求,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的具体义务 仲裁请求应具体、明确、合理

仲裁条件

争议已协商未成 争议双方已履行法定调解程序 法律、法规未规定调解程序的,可直接申请仲裁

不予受理情形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超过法定期限 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申请材料不齐全 争议已受人民法院审理或仲裁

受理程序

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时间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的,应在三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不受理的,应在三日内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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