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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复议书怎么写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8 浏览量:557

劳动仲裁复议书

前言

劳动仲裁复议书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法院发出的书面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复议书应当在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劳动仲裁复议书怎么写

组成部分

劳动仲裁复议书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1. 当事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及联系方式,被申请人(仲裁机构)的名称及地址。 2. 裁决书信息:包括仲裁裁决书的案号、裁决日期、裁决结果。 3. 复议请求:说明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复议请求。 4. 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5. 证据清单:列出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 6.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由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撰写要点

撰写劳动仲裁复议书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明确复议请求:清楚地提出是否要求撤销或变更仲裁裁决。 陈述事实和理由:详细說明申请人认为仲裁裁决错误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提供证据支持:提交与事实和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书面证言、物证等。 简明扼要:复议书应语言简明扼要,避免冗长重复。 遵守法律规定:复议书应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则

劳动仲裁复议书应当附有以下材料:

1. 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或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法院受理

劳动仲裁复议书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复议书后,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复议书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审理流程

劳动仲裁复议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 庭前准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开庭时间,传唤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到庭。 2. 开庭审理:当事人到庭后,人民法院进行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 3. 裁判: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评议,形成裁判意见,当庭宣告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

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复议案件的审理,可以作出以下判决或裁定: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撤销或变更仲裁裁决 驳回复议请求 中止或终结审理

注意: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应被视为法律意见。在涉及具体法律问题时,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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