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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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条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或者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30条 判决确有错误,利害关系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公司注销后劳动仲裁的程序
当公司注销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 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如果受理,将向公司送达仲裁通知书。 3. 公告送达:如果公司无法送达,仲裁委员会将公告送达。 4. 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听取陈述、质证和辩论。 5. 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
公司注销后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劳动者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2. 收集证据:收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 3. 保留联系方式:公司注销后,劳动者应保持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仲裁通知。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
尽管公司注销,但劳动仲裁依然有效。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因此劳动者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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