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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离职归劳动仲裁管辖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7 浏览量:312

高校离职纠纷归劳动仲裁管辖吗?

导言

高校离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于高校离职纠纷的管辖权归属,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和争议。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探讨高校离职纠纷是否归劳动仲裁管辖。

高校离职归劳动仲裁管辖吗

一、劳动仲裁管辖的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发生的争议;(六)因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使用和管理发生的争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高校职工身份认定

高校职工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的主体,其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是指以提供劳务为主要义务的一方。高校职工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 提供劳务:高校职工主要通过教授授课、科研攻关、管理服务等方式提供劳务。 2. 接受管理:高校职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其工作内容和方式由学校决定。 3. 领取报酬:高校职工通过工资、津贴等形式获得报酬。

因此,高校职工一般具有劳动者身份,属于劳动仲裁管辖的主体。

三、高校离职纠纷的类型

高校离职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辞退纠纷:学校以职工不胜任工作、违反校纪校规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2. 辞职纠纷: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3. 协商解除纠纷:学校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因协商内容或方式存在争议所产生的纠纷。

四、高校离职纠纷归劳动仲裁管辖的认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管辖的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纠纷。高校职工与学校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包括辞退纠纷、辞职纠纷和协商解除纠纷,均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纠纷。因此,高校离职纠纷一般归劳动仲裁管辖。

五、例外情形

虽然高校离职纠纷一般归劳动仲裁管辖,但也有例外情形:

1. 公务员身份:高校中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条件的职工,其离职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而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2. 劳动合同无效:如果高校职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则不产生法律效力,由此引发的离职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

结论

高校离职纠纷一般归劳动仲裁管辖,包括辞退纠纷、辞职纠纷和协商解除纠纷。但对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高校职工或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其离职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