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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劳动仲裁书怎么写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7 浏览量:378

## 杭州萧山劳动仲裁书撰写指南

导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书是仲裁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作出的准司法性裁判文书。在杭州萧山,劳动仲裁书由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签发。以下指南概述了杭州萧山劳动仲裁书的撰写要求。

杭州萧山劳动仲裁书怎么写

正文部分

一、标题

居中写“劳动仲裁书”字样,字号三号,黑体

二、案由

写明劳动争议的性质,例如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纠纷等。

三、申请人

写明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如有代理人,需注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被申请人

写明被申请仲裁的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 如有代理人,需注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五、事实与理由

简述双方争议的事实经过,包括发生纠纷的原因、争议的主要焦点等。 阐述仲裁委对事实的认定,并说明认定事实的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说明仲裁委的仲裁理由。

六、仲裁裁决

写明仲裁委的仲裁结果,包括对争议标的的认定、对相关责任的界定、具体的处置措施等。 仲裁结果应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七、仲裁费用

注明仲裁费用由哪方承担,以及承担金额。

八、救济方式

告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救济途径,例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签发日期

写明仲裁书签发的日期。

十、仲裁员签名

参与仲裁的仲裁员在仲裁书上签名。

其他注意事项

仲裁书应使用A4纸打印,字号为四号,字体为宋体。 仲裁书应内容清晰、逻辑严密、用词规范。 仲裁委应在收到申请仲裁后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仲裁书执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本指南根据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具体以仲裁委的最新规定为准。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