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审理有时限
引言
劳动争议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法律对劳动仲裁审理程序设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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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申请时限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限为:
劳动报酬争议: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争议: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 其他劳动争议:自劳动者得知或者应当得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二、仲裁机构受理时限
仲裁机构收到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立案。
三、仲裁程序期限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调查阶段:仲裁员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并收集证据。调查阶段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调解阶段:仲裁员尝试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调解阶段一般不超过十五日。 裁决阶段:仲裁员根据调查和调解的结果作出裁决。裁决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四十五日内作出。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四、时限后果
劳动者未在时限内申请仲裁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未在法定时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劳动者丧失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
仲裁机构未在时限内受理仲裁
仲裁机构未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 仲裁机构对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员未在时限内作出裁决
仲裁员未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裁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仲裁员仍未作出裁决的,仲裁裁决自动失效。
五、时限中断和中止
时限中断: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使另一方在时限内无法行使权利,则时限停止计算。 时限中止: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在时限内无法行使权利,则时限停止计算。
结论
劳动仲裁审理有时限,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确保劳动仲裁程序的公正高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及时申请仲裁或应诉仲裁,以免错过时限而丧失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