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审赔偿的原则和标准
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一审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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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受任何歧视或偏袒。 合法原则:赔偿金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平原则: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考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等因素。 效益原则:赔偿金额应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和谐。
标准
劳动仲裁一审赔偿的具体标准包括:
1.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自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至仲裁裁决生效之日止期间劳动者的工资。 未提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
2. 未支付报酬的赔偿金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为拖欠工资期间工资的50%。 拖欠工资时间超过30天的,赔偿金为拖欠工资期间工资的100%。
3. 违法扣除工资的赔偿金
违法扣除工资的,赔偿金为扣除工资数额的50%。
4.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5.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因过错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的,赔偿金金额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计算方法
劳动仲裁一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一般如下:
月工资: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有过错的,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负举证责任。
仲裁裁决的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审查,裁决有错误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决无错误的,裁定执行。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一审赔偿的金额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一审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但调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