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前是否需要先仲裁劳动关系
引言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提起仲裁前,当事人是否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引发了争议。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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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条文并未明确指出劳动关系的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之间的先后顺序。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前是否需要先仲裁劳动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需要先仲裁劳动关系观点:认为仲裁劳动关系是仲裁劳动争议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进行。 无需先仲裁劳动关系观点: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不应影响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仲裁庭可以在审理劳动争议时一并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
分析
对于这两种观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仲裁庭的职权:劳动争议仲裁庭的职权范围包括对劳动争议的处理,但不包括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认定属于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 司法经济性:如果要求先仲裁劳动关系,再仲裁劳动争议,将造成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负担,不利于及时解决争议。 争议的紧密性: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往往紧密相连,在审理劳动争议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因此,一并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更符合司法经济性的原则。
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不需要先仲裁劳动关系,再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庭可以在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后,对劳动关系进行一并认定。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司法经济性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例外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仲裁庭可以先行对劳动关系进行仲裁,然后再仲裁劳动争议。例如:
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的存在有争议,且争议影响到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 劳动关系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才能认定的。
建议
当事人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应及时向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判断是否需要先仲裁劳动关系。同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