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二审诉讼指南
一、二审受理范围
离婚房产纠纷二审受理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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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有错误的; 审判程序违法的; 据以作出判决的证据不足、不真实的;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 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 法律规定应当上诉的其他情形。
二、二审诉讼程序
1. 上诉期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上诉状
上诉状应载明上诉人、被上诉人、案由、上诉请求、事实理由、证据等。
3. 上诉费
提起上诉时,应当缴纳上诉费。
4. 审理程序
二审法院将对上诉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将组织开庭审理。 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陈述上诉理由,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5. 判决
二审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维持原判、变更原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
三、二审房产纠纷举证
在离婚房产纠纷二审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上诉人对上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承担举证责任; 被上诉人对答辩理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方当事人主张房产归其所有,应当承担其为该房产所有人或享有合法权益的举证责任。
证据种类包括:
房产证; 购房合同; 出资证明; 继承证明; 婚姻期间共同居住证据等。
四、二审注意事项
上诉人在二审中只能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部分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以外的内容不予审查。 二审判决一般为终审判决,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当事人应当积极参加二审诉讼,及时提交证据,陈述意见。 对二审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纠纷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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